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8日 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有1 位监事因其 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的监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议案:1、 关于公司 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02年度配股的方案;3、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使用投向及可行性的议案;4、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 及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02年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6 、 关于召开 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2002年配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 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条件。
    
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