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27 日在公司本部办公大楼五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 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收购江苏大亚集团公司丹阳铝业分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二、关于江苏大亚集团公司商标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之 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章程》(2002年修订稿)中第二章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作如下调 整: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原为“铝箔复合材料、绿色防伪包装 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光元器件;人造板及其制品;化学纤维品;机电产品及有色 金属压铸件;印刷业等制造和销售。以上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
    现调整为“铝箔复合材料、绿色防伪包装装潢材料;铝箔及其制品;通信设备 及光元器件;人造板及其制品;化学纤维品;机电产品及有色金属压铸件;印刷业 等制造和销售。以上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