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5月 22 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有1 位监事因 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的监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李照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2002年4月16 日《证券 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关于《公司依法运作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规范运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依法运作自查报告》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