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2 月6日及2006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注入的资产及本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预定的承诺目标,将向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大亚集团)追送现金12000万元人民币并限追送一次,大亚集团将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提供1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或者将12000万元人民币存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账户,直至前述追送现金承诺期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于2006年3月23日出具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函》,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支行于2006年3月24日出具了人民币7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函》,合计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为大亚集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追送对价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