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14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2005年11月24日在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继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分别为韦继升、冯秀琴、王勇、茅智真、张海燕,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收购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公司协议受让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股权及同意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许可证及专业知识协议》有关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