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 年8 月10 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 年8 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 人,分别为陈兴康、陈建华、阎桂芳、赵丹辰、程瑞岽、朱昌宏、徐志春、高汝楠、庄松林、李力游、黄友定、王刚、陈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