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大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经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公司名称由“江苏大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