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8月2日召开了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采用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进行,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湖南九子龙印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