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29 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办公大 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 有1位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代为表决。部分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四、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7,760,452.96 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76,045.30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5,776,045.30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208,362.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500,690.71元,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709,053.07元。
    拟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312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元(含税),共计分配红利23,125,000.00元,剩余的77,584,053.07元未分配利润结 转到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预计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2001年度拟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20%;
    (3)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10%;
    (4)公司股利分配拟采用派发现金或派发现金与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现金股 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当时的情况, 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预计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任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OO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七、关于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