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沃得)向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支行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和开具的89.76万美元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陈兴康
    经营范围:变速器、汽车轮毂、汽车发动机缸盖、减震器、专用高强度紧固件及其他配件等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
    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0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10.74万元,负债总额为715.65万元,净资产 7195.09万元。目前,该公司处于筹建阶段,尚未产生利润。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大亚沃得向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支行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期限:2003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本公司为大亚沃得向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支行开具的89.76万美元信用证提供担保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期限:2003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7日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开证人根据信用证向外付款,本金及其利息、开证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亚沃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发展,同意为其提供银行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6982万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19.4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