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7月10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江苏省政府以苏政复[2003]63号文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大亚集团公司部分国有产权转让及公司制改造的事项。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298号)文,对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大亚集团公司产权变动涉及其所持本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更问题给予了批复。主要内容为:江苏大亚集团公司产权变动完成后,该公司由国有企业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江苏大亚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12992.36万股的股份性质属非国有股。
    江苏大亚集团公司尚未办理上述有关股份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