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与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现公告如下: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8月4日至2004年8月3日,月利率为3.9825‰,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8月14日至2004年8月13日,月利率为3.9825‰,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丹阳市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9月18日至2004年9月17日,月利率为3.9825‰,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