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4月 18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是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进行编制的,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关于制订《关于监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