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黄奇先生、李元明先生因公缺席,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彭深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股东提名,拟推选彭深根、朱错良、吴加政、邓植林、欧阳纯宝、周达苏、李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姚晓义、李有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过去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作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有关材料将在本次董事会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时,将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提出异议,召开前须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会议通知。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2月25日
    附、董事侯选人简介:
    彭深根先生,1947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曾任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区委副书记,县经营管理科科长,平江县电器厂党委书记,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错良先生,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平江县委委员。历任共青团梅仙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西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谈胥乡党委书记、中共谈岑区委副书记、平江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湖南信平针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平江县经济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平江县工业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吴加政先生,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读于陕西财经学院干训班,为湖南省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成员,全省内审学会粮食分会第一届理事,多次主审过较重大审计项目,主编出版了《平江县粮油贸易志》。曾获湖南省审计厅、粮食厅内审先进工作者。曾任平江县粮食审计股长、粮油总公司审计科长,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资产股股长,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邓植林先生,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平江县农工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县科委副主任,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欧阳纯宝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进修于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主持开发过污水潜水电泵系列,主持本公司ISO9001认证工作并担任管理者代表。曾担任过奥星公司副总经理、技术部主任、潜泵厂副厂长等职务。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奥星分公司总经理。
    周达苏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衡阳县新塘公社农技员,衡阳市农行办公室综合员,衡阳市农行信用合作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衡阳市农行宣教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衡阳市农行储蓄科科长,农行衡南县支行行长,湖南省农行农业信贷处副处长并主持工作,湖南省农行农业信贷处处长,衡阳市农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李鹏先生,本科学历。曾在岳阳临湘县支行从事会计、信贷工作,曾任农行岳阳北区支持路口营业所、云西营业所副主任、主任,岳阳县农行工商信贷股股长,岳阳农行君山办事处副主任,农行君山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桃江县支行行长、党组书记,益阳市农行信贷科科长,湖南省农行工商信贷处、信贷管理处科长,省农行信贷管理处处长助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债权管理部副处长。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投资银行部处长。
    姚晓义先生,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副教授、金融学硕士生导师、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国际金融方向学术带头人、湖南商学院兼职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有智先生,1949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湖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曾在湖南省财政厅工作,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先后任财会系主任、科研处处长、学刊总编辑等职务。现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姚晓义、李有智先生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姚晓义、李有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 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会议决议。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晓义,作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 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 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 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 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 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数量不超过五家。
    十、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姚晓义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有智,作为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十、 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一、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十二、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十三、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数量不超过五家。
    十、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有智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候选人填妥的履历表;
    2、候选人签署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