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初步表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存在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合计余额在1.2个亿左右。该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深交所和长沙证监局的督促下,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与大股东进行协商,大股东表示会在近期对所占用公司的资产进行补偿。本公司会针对该事项进行继续披露。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