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1月30 日在公司 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深根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讨论。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但是,如果 有一名以上董事提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则应采取该种方式进行表决。 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每名董 事有一票表决权。”
    将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 托。本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修改为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 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三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是监事不得兼任;( 四)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五) 公司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