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28日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5日
    3、召开地点:湖南省平江县天岳经济开发区天岳大道公司办公楼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形式:采取现场投票形式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的股份数为200,459,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59%。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9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459,617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1.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的全体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解决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务困难而提出的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投票情况:同意票14,459,61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避表决情况: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金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世荣、周湘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签名确认的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金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