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2月1日收到了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转来的湘国资产权函[2007]12号《关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家股对价方案的意见函》。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