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股票于2006年8月28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停牌。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具体方案仍在确定中,公司无法在2006年9月9日前披露股改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应在2006年9月11日复牌,退出股改程序。
    另因公司近期有重大事项需要公告,特此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该事项公告为止。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