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本公司的文章《*ST天一 2元黄金股开始启动》,文中对本公司的黄金开发总公司、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土地及摘帽等方面事宜进行了报道,本公司就上述事宜进行澄清说明。
    1、报道中关于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拥有平江县黄金开发公司99%的股权,黄金公司拥有6个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权证,黄金公司拥有18个开采点,储量占平江黄金总储量的小部分,黄金生产不是本公司的主业,黄金公司没有从事黄金开采和冶炼,黄金公司采取定额承包经营的方式经营。
    2、报道中关于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沙拥有的土地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在2005年8月19日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暨资产置换提示性公告》中关于长城公司拟以其所持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731万元股权评估作价后代国资局抵偿国资局占用公司资金的意向性方案,由于三方协商未果,最终未能付诸实施,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长沙拥有的403亩土地未能置入上市公司。
    3、报道中关于公司摘帽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已披露2005年预盈公告,但最终业绩以年报为准,摘帽事宜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仍需上报深交所审批。
    另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2006年3月31日、4月3日、4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
    在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公司认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管理层稳定,不存在重大的未披露的经营风险,因此,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应属市场行为。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