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于 2002年6 月6日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 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740万股转让给华菱集团,转让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1.58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38亿元。若该项股权转让成功,华菱集 团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7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6.8%,成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南方集团仍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83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5.2%,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鉴于该项股权转让尚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南方集团与华菱集团于2002年6月6 日签订了《股份托管合同》,双方同意在该项股权转让的报批、过户手续完成之前, 南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740万股国有法人股委托华菱集团管理。托管实施期间, 由华菱集团代为行使该部份股权除股份处置权和收益权之外的其它股东权利,并代 为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因本次股权转让超过了本公司总股份的30%,按照有关规定,需报财政部批准 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