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已于 2000年上半年被法院全部冻结,且该部分股权产生的孳息也被一并冻结,该事实于 2000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作了披露。本公司2001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 转增9股的方案实施后, 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由原来的 9000 万股增至 17100万股。由于上述原因,该公司增持的本公司8100万股国有法人股也已于 2002 年4月24日被法院冻结。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