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3月4日(星期一)在 长沙市五一中路4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龙发先生主持。 监事会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 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6、关于支付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7、监事会议事规则(见附件);
    8、关于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01年度规范运作的审查议案。
    经对公司2001年度运作情况的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了 经营管理活动。
    2、公司现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 尚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原董事长及总经理因涉 嫌经济犯罪正被司法机关审理,但其行为没有造成本公司资金流失。
    3、公司财务报告经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4、本报告年度内没有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 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第一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人,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第二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 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给全体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期限;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条 监事因故不能参加监事会时,应事前向监事会召集人请假,连续两次 无故不到会或未经许可不到会者,视为不能履行监事职责。
    第五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举手表决,当场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 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监事签署,并由监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秘 书,在上市公司指定报纸上披露。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监事会秘书或专人保存,保存期限 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