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4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在2004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方案,资产置换后公司的主营资产和经营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所置入港务资产的权属变更及会计处理较为复杂,由于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审计机构,熟悉所置入港务资产的各项情况,且公司与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聘期已满,故改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仍为4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董事缪鲁萍女士就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无论改聘为哪家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对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所重点关注并特别提出的问题应给予一个反馈或解释。”同时,缪鲁萍董事还指出:“如此多且重要的会议议题和内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认为是欠妥的。建议董事长给予重视和关注。”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