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内容摘自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4]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港船务公司拥有的部分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厦门港船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中盛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港船务公司拥有的部分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资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三、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
    四、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厦门港船务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78,532,189.28元,负债总额为110,662,277.33元,净资产为67,869,911.95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178,532,189.28元,负债总额为110,662,277.33元,净资产为67,869,911.95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91,722,848.01元,负债总额110,662,277.33元,净资产81,060,570.68元,评估增值13,190,658.73元,增值幅度为19.44%。
    上述厦门港船务公司的负债中与母公司港务集团公司的往来款项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港务集团公司管理费1,044,146.81元;“应付利润”中应付港务集团公司的利润29,585,461.23元;“长期应付款”中应付港务集团公司垫付购买拖船款56,803,811.23元。
    扣除拟剥离资产账面价值28,448,652.93元(其中,拟剥离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为16,574,017.67元,房产账面价值为10,424,276.11元,与房产相配套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账面价值1,450,359.15元)后,账面资产总额为150,083,536.35元,负债总额为110,662,277.33元,净资产为39,421,259.02元;评估后净资产为52,611,917.75元,增值额13,190,658.73元,增值幅度为33.46%。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黄 毅(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彭文恒(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