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内容摘自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第03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或误用。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因拟进行资产置换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一、评估目的:
    为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提供资产价值参考。
    二、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即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
    三、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
    四、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拟置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帐面资产总额2,528,657,309.20元,负债总额1,502,418,583.83元,净资产1,026,238,725.37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2,526,071,472.53元,负债总额1,508,399,892.69元,净资产1,017,671,579.84元;评估后资产总额2,586,348,831.67元,负债总额1,508,399,889.36元,净资产1,077,948,942.31元。评估增值60,277,362.47元,增值幅度5.92%。
上述评估结果表列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A B 流动资产 1 158,925,730.98 156,893,202.39 长期投资 2 8,710,683.28 8,393,668.35 固定资产 3 2,343,978,765.30 2,343,742,472.15 其中:设备 4 1,810,850.24 1,810,850.24 建筑物 5 2,341,933,961.91 2,341,931,621.91 固定资产清理 6 233,953.15 0.00 无形资产 7 5,033,845.75 5,033,845.75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0.00 0.00 其他资产 9 5,033,845.75 5,033,845.75 递延资产 10 12,008,283.89 12,008,283.89 其中:长期待摊费用 11 12,008,283.89 12,008,283.89 资产总计 12 2,528,657,309.20 2,526,071,472.53 流动负债 13 409,843,308.31 484,908,761.48 长期负债 14 1,092,575,275.52 1,023,491,131.21 负债总计 15 1,502,418,583.83 1,508,399,892.69 净资产 16 1,026,238,725.37 1,017,671,579.84 项目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59,177,055.03 2,283,852.64 1.46 长期投资 2 8,411,965.03 18,296.68 0.22 固定资产 3 2,413,725,965.86 69,983,493.71 2.99 其中:设备 4 70,515,345.92 68,704,495.68 3,794.05 建筑物 5 2,343,210,619.94 1,278,998.03 0.05 固定资产清理 6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7 5,033,845.75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0.00 0.00 0.00 其他资产 9 5,033,845.75 0.00 0.00 递延资产 10 0.00 -12,008,283.89 -100.00 其中:长期待摊费用 11 0.00 -12,008,283.89 -100.00 资产总计 12 2,586,348,831.67 60,277,359.14 2.39 流动负债 13 484,908,758.15 -3.33 0.00 长期负债 14 1,023,491,131.21 0.00 0.00 负债总计 15 1,508,399,889.36 -3.33 0.00 净资产 16 1,077,948,942.31 60,277,362.47 5.92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正文并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吴荔伟(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厦门港务集团东渡港务分公司及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34号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东渡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渡港务分公司”)的资产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东渡港务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以及港务集团公司拥有的其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和东渡港务分公司使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工作。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于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为:
    1、东渡港务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港务集团公司拟投入拥有的其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东渡港务分公司使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财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四、评估方法:
    A、东渡港务分公司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
    B、土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五、评估结果
    1、东渡港务分公司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东渡港务分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259,847,925.58元,负债总额38,774,582.15元,净资产221,073,343.43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259,878,922.37元,负债总额38,805,578.94元,净资产221,073,343.43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471,371,185.72元,负债总额38,805,578.94元,净资产432,565,606.78元,评估增值211,492,263.35元,增值幅度95.67%。
    上述东渡港务分公司的资产(“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东港务集团公司借款3,597,998.50元,看管费、托管费540,000.00元,共计4,137,998.50元;负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公司港务费、建设费、航道费7,711,595.17元;“应付利润”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公司利润21,838.23元。
    2、委评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港务集团公司委托评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前帐面值345,456,451.75元,调整后帐面价值345,456,451.75元,评估价值362,623,924.00元,增值额17,167,472.00元,增值率4.97%。
    相关影响因素,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厦门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33号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理货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理货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理货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为理货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财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
    五、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理货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30,118,874.91元,负债总额12,421,024.89元,净资产17,697,850.02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30,118,874.91元,负债总额12,421,024.89元,净资产17,697,850.02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32,604,995.07元,负债总额12,421,024.89元,净资产20,183,970.18元,评估增值2,486,120.16元,增值幅度14.05%。
    上述理货公司的负债(“应付利润”)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2002年度及2003年上半年度利润6,674,316.79元。
    相关影响因素,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32号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港务物流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港务物流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为港务物流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财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
    五、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港务物流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218,063,739.68元,负债总额49,561,607.94元,净资产168,502,131.74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218,063,739.68元,负债总额49,561,607.94元,净资产168,502,131.74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29,961,030.22元,负债总额49,561,607.94元,净资产180,399,422.28元,评估增值11,897,290.54元,增值幅度7.06%。
    上述港务物流公司的负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公司管理费499,711.16元、内部往来款671,001.84元、购房款3,430,820.48,共计4,601,533.48元。
    相关影响因素,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内容摘自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第 03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其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一、评估目的:
    为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置换提供置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即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
    三、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
    四、评估结论: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账面资产总额为498,328,007.96元,负债总额为356,523,343.15元,净资产为141,804,664.81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498,328,007.96元,负债总额356,523,343.15元,净资产141,804,664.81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508,009,754.03元,负债总额356,523,343.15元,净资产151,486,410.88元,评估增值9,681,746.07元,增值幅度为6.83%。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36号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内船舶代理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国内船舶代理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国内船舶代理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为国内船舶代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财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
    五、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国内船舶代理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8,419,313.44元,负债总额6,230,418.43元,净资产2,188,895.01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8,419,313.44元,负债总额6,230,418.43元,净资产2,188,895.01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8,496,879.94元,负债总额6,230,418.43元,净资产2,266,461.51元,评估增值77,566.50元,增值幅度3.54%。
    上述的国内船舶代理公司负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公司往来款259,531.00元。
    相关影响因素,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厦门鹭榕水铁联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盛联盟(北京)综评[2003]35号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公司”)接受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厦门鹭榕水铁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榕水铁联运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涉及的鹭榕水铁联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估工作。联盟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测、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港务集团公司因拟用其对鹭榕水铁联运公司拥有的股权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为鹭榕水铁联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港务集团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方案的要求,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评估中一切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之标准,评估财产之数量及质量也以该时点的状况为准。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
    五、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鹭榕水铁联运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1,262,924.87元,负债总额295,432.38元,净资产967,492.49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1,252,456.24元,负债总额285,432.38元,净资产967,023.86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255,123.07元,负债总额285,432.38元,净资产969,690.69元,评估增值2,666.83元,增值幅度0.28%。
    上述的鹭榕水铁联运公司负债(“应付利润”)中,应付股东港务集团公司利润165,746.63元。
    相关影响因素,敬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之详情,请仔细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春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刘秀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复 核 人:蔡宗宝(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