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签署自查报告之前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厦门路桥"(股票代码:000905)股票的行为。同时本公司接到在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的知情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自查报告。各知情机构和项目参与人员均称在签署自查报告之前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厦门路桥"股票。
    特此公告。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