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1日在吉林省延吉市白山大厦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7人(董事程正明先生、陈卫文先生、张杨女士、独立董事陈甬军先生、沈艺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程正明董事、陈卫文董事、张杨董事、独立董事陈甬军先生已分别书面委托黄灵强董事长、江孔雀董事、朱军董事、独立董事游相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沈艺峰先生未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灵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董事会半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3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与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合资设立厦门市路桥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有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有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