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0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亚明及监事蔡佩珍、 梁 超、郭本锋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 黄灵强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01年业务发展计划;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0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2000年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390,365.87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 ,139,036.59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569,518.30 元 ,另调增以前年度净利润4 ,978,011.84元,按10%补提法定公积金497,801.18元,按5 %补提法定公益金 248 ,900.59元。上述净利润扣除提取的两项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2, 180 ,333.4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115,442.62元。鉴于公司目前负债压 力较大,且在1999年度已经实施了大比例派发现金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原因,故决定本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考虑到公司在2001年度负债压力仍然较大, 且公司进行业务拓展存在着较大的 资金需求,因此预计公司在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但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权利。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厦 门市嘉禾路中段侨星大厦八楼”,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届董事会在2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额度内 开展资产委托管理、国债回购、战略配售等业务的议案, 以充分利用公司的自有资 金,提高资金的盈利能力;
    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200 万元人民币参股设立厦门市“虹之旅”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持有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元股份进行质押贷 款的议案;
    十、同意于2001年3月27日召开200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暨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项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