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将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长岸路59号联检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柯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1、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农畜产品(不含种子)、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证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98.78万元、负债总额823.70万元、净资产975.07万元、净利润-25.5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做大业务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建立良好的银行信用。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该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10350万元,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