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7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监事吴伟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故委托监事周毅榕女士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不存在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3、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200 7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实施,为保证公司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参加了相关的培训,为公司财务工作的顺利向新准则过渡做了充分的准备。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交易符合法律程序,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2、3项议案还应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