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8日上午出版的《厦门日报》在头版对厦门市政府提出的对厦门大桥 和海沧大桥收费方式的改革思路进行了报道,当日下午,厦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厦门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改革厦门市大桥的收费方法,促 进岛外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厦门商报》、《厦门晚报》及《海峡导 报》等新闻媒体随后也做了相应的报道。
    据了解,本次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就实行资产置换、实行电子钱包制度、年 费制度以及由市、区财政直接给予经济补偿等方案进行了讨论,但由于本公司至今 未曾收到有关部门关于改革两桥收费方式的正式文件,尚无法知晓厦门市政府最终 会采取何种改革方案。现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公告。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