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主体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接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22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