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2月,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 [2005]32号文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3月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481号)文,同意将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262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3%)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称和股份性质已变更完毕。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