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已于2005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2004年末股本总数19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实施的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中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变更为2.25元。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