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1人委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段华生董事长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00,000,000.00元的单项授信业务,该单项授信由云南内燃机厂提供担保;该《授信协议》项下的单项授信额度授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使用;在《授信协议》有效期内,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每次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务时,应由本公司董事长出具相应的单项授权委托书。该《授信协议》尚未签署。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