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3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3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2年末股本总数19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4月28日;
    2、 除息日为2003年4月29日;
    3、 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4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利于2003年4月29日通过其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股利由本公司派发。
    六、咨询办法
    地址:公司资产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1)5625802 5633185—3331
    传真:(0871)5633176
    联系人:张燕鸿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