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评报R字[2003]第5号
    黑龙江中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与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北京航天发射工程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所涉及的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无形资产(KT-1固体运载火箭陆基发射技术)及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评定估算。评估中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及收益现值法,并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评估原则,根据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现将评估中的有关事项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确定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组建北京航天发射工程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所涉及的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无形资产(KT-1固体运载火箭陆基发射技术)及部分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所属无形资产(KT-1固体运载火箭陆基发射技术)及部分固定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
    四、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有关法规,在实际评估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评估原则,充分考虑并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公允市价及替代性原则。
    五、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以购置合同确定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2、无形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以运用无形资产形成产品销售产生未来收益,考虑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收益分成,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确定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六、评估结论
    委估资产账面价值3,513.23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613.23 万元,评估值3,942.89 万元,评估增值329.66万元,增值率9.12 %。
    七、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本次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起至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止。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代表: 刘书亭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刘书亭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赵晓林
    
黑龙江中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发射系统工程技术分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分公司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 2,182,862.53 3,182,862.53 3,350,000.00 无形资产 32,949,400.00 32,949,400.00 36,078,900.00 合计 35,132,262.53 36,132,262.53 39,428,900.00
项目 增值额 增值率% 分公司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 167,137.47 5.25 无形资产 3,129,500.00 9.50 合计 3,296,637.47 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