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董事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11名,分别为:殷兴良先生、陈军先生、金万升先生、董贵滨先生、贾密林先生、杨战军先生、杨振敏女士、刘?女士、蔡国飙先生、秦化淑女士、刘成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评价[2005]992号)要求,"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的企业,除所属境外企业和因特殊情况报经国资委批准可以不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外,其他子企业(包括控股的上市公司)均须 纳入统一委托审计范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向公司推荐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单位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较为繁忙不能满足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因此该事项须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追认通过。
    针对公司聘请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时间满足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天恒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0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