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11名,分别为:殷兴良先生、陈军先生、金万升先生、董贵滨先生、贾密林先生、杨战军先生、杨振敏女士、刘旸女士、蔡国飙先生、秦化淑女士、刘成佳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航天科技工业园的房产及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用航天科技工业园的房产及土地作抵押物,经评估后两项资产的评估值为6000万元,按银行规定以评估值的50%作为抵押价值,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抵押贷款2000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