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4月22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哈尔滨市中山路101号民航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金万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 人、代表股份 154,559,9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9.7 %。
    2、无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9,359,877.1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5,987.7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935,98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986,016.8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3,473,918.63元。
    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黑龙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4月21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发展。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林泉电机厂、天通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103,249,001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51,310,997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10,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二千万元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二千万元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续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5年审计服务及200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54,559,998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4,55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续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5年审计服务及200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海天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云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