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6,800,000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8%,转让给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林泉电机厂,相应的股东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
    有关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于2004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哈尔滨航天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