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5月1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8,0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1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于2003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199号
    咨询电话:0791-8109899 8102329
    联系人:曾宜勇 李声意
    传真电话:0791-810611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