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3 日上午在江西省投资 公司会议室举行,大会由董事长王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股东) 共24人,代表股份23201.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84%,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 股份100%)
    二、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 份100%)
    三、公司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同意2320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99.99%)
    四、公司1997年度报告:(同意23201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99.99%)
    五、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100%)
    六、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100%)
    公司1997年度实现净利润123,255,037.22元,减去1至5月份净利润28,994,978. 56 元(1至5月份的净利润由发起人享有),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4,260,058.66 元,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426,005.87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公益金 4,713,002.9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121,049.86元。
    公司1997年度利润在1998年中期报告披露之前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七、公司1998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 东代表股份100%)
    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享有投资额不高于公司净资产10%的投资项目决 定权的预案:(同意23201.1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00%)
    九、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同意23201.1万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00%)
    十、公司1998年度配股工作预案:(同意23201.1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100%)
    1、配股比例及配股总额:以1997年末的股本总数3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10:3的比例配股,配股总额为9300万股。
    2、配股价格浮动幅度:每股配股价暂定为6-9元, 授权董事会视当时市场情 况最终确定配股价。
    3、 国有法人股东配股方案:江西省投资公司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均承诺以实物 资产全部认购应配的股份。
    4、配股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江西柘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
    5、本次配股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方案需经报江西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 施。
    十一、持有公司27.74 %股份的江西省电力公司递交的临时提案:续聘江西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23098.6万股, 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99.56%)
    本次会议经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监事邓玉波先生等监票,对各项议案的 表决进行了现场监票和验票。
    江西省律师事务所肖敏律师及杨建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律 师见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