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01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公司7名董事、4名董事授权代表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对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昌北支行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在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昌北支行存款计人民币1200万元被人冒用公司印鉴 全部盗走,公司发现后已报告公安部门,请求立案侦察。公司董事会在听取相关情况 汇报后认为,虽然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但存款行未能保障公司存款安全, 对公司存款 被人冒用印鉴盗走存在过错,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失,公司决定对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昌北支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工商银行江西省 分行昌北支行返还公司在该行存款本金人民币1200万元及其利息。
    二、同意公司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大江西校友会、南昌高新区管 委会签署《共建“江西浙大网新软件园”框架协议》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省校合作协议的精神, 为进一步拓宽省校合作 途径,依托浙江大学的先进技术,加快江西省信息产业的发展, 同意公司与浙江浙大 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大江西校友会、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共建“江西浙 大网新软件园”框架协议》。董事会要求公司就合作细节进一步与其他三方协商探 讨,尽快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