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6月2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赣能股份:丰电二期“回报”值得期待”一文,未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即对公司2008年经营业绩作出判断,在投资者中造成了较大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该文作者撰写该报道并未亲自到公司或通过电话等其他有效方式向公司相关人员采访或索取任何相关资料;2007年3月初,公司曾先后接待平安证券窦泽云,国泰君安姚伟来访,就2007年公司基本情况及太阳能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由于电力市场需求以及太阳能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文中涉及的江西丰城二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丰电二期)及拟投资的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未来效益情况,公司并未与其本人做过上述表述或预测。
    文中所引用的个别电力行业研究员的观点,公司认为纯属个人观点。为此,公司声明:除依据本公司已发布的公告外,上述报道中其余内容涉及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文中涉及公司投资的江西丰城二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丰电二期)及拟投资的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未来效益情况的描述并无事实根据,容易误导投资者。
    三、关于公司投资的丰电二期项目2007年中期报告预计出现亏损,从而导致我公司中期业绩大幅下降,相关原因公司已于2007年6月19日刊登业绩预警公告予以说明。2007年,江西省预计统调装机容量将突破900万千瓦,其中仅2007年新增装机将近300万千瓦,考虑同期三峡对江西送电,省内电力供需形势已发生变化,由于全省社会用电需求已远低于装机容量的增长幅度,公司投资的丰电二期公司发电利用小时数明显不足,因此其2007年中期经营业绩不容乐观,根据财务部门核算,预计会出现亏损。未来江西电力市场供需形势能否好转,目前尚难以判断,有个别行业研究员认为2008年江西电力供需形势将扭转,并预测公司2008年业绩有望增长,值得期待,仅是其个人主观判断,公司并无相关数据,也从未做过上述表述。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公司计划投资的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公司在2007年1月19日、5月22日、6月19日的公告中已作说明,并特别提醒投资者,2007年5月22日公告所签署的协议生效有三个先决条件,并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作了提示。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协议内容进行审议和确认。关于此项目的可行性及经济效益,公司正在论证、评估之中。上述报道提及的有关行业研究员认为该项目2008年投产,将为公司贡献1/3的利润仅是其个人主观判断,公司并无相关数据,公司也从未做过上述表述。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公司和华基光电准备采用OEM的合作形式,目前也只是签订了一个协议框架,且OEM的合作方式只有5年。
    四、公司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互联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3月2日公告;
    2、公司2007年5月22日公告;
    3、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2007年6月19日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