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增持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时间及数量
    自2006年12月7日至2007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我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10,090,052股,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8411%,平均买入成本3.275元/股。
    本次增持后,我公司共持有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2,365,444股,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6.9258%。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程序问题
    由于我公司对《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的认知存在重大误解,本次我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豁免申请、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我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等待证监会的审批及处理。
    在以上程序未完成之前,我公司承诺不再增持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的股份也不出售,在责令改正前,不对增持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对由此引致的不良影响,我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