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3 月20 日,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 年3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 月31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A 股股票恢复交易。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69,152,000 67.36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10,232,256 56.61 国有法人股 369,152,000 67.36 国有法人持股 310,121,600 56.59 二、流通股份合计 178,880,000 32.64 高管人员持股 110,656 0.02 A股 178,796,800 32.6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37,799,744 43.39 高管股 83,200 0.01 A股 237,799,744 43.39 三、股份总数 548,032,000 100 三、股份总数 548,032,000 1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192,275,392 5 G+60个月 在股改完成后60 个月内, 10 G+72个月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赣能 20.09 G+84个月 股份的股票;在60 个月 江西省电力公司 117,846,208 5 G+60个月 的禁售期满后,通过交易 10 G+72个月 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 6.5 G+84个月 量占赣能股份的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五,在24 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G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1、禁售期满后的12 个月内,控股股东若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披露公告前一日30 日收盘均价150%(即按2006 年2 月17 日30天收盘均价2.95 元计,为4.43 元)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赣能股份股票。
    2、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公司流通股110,656 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三、其他事项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99 号
    联系人:曾宜勇
    联系电话:0791-8102329,8109899
    传 真:0791-8106119
    四、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