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于2003年12月19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12月19日上午9时整。
    3.会议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三楼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4.召开方式:股东现场参加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的《原材料与服务供应协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1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3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6334292 6334293
    3)联系人:陈其爽、蒋郁葱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
    邮编:114003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