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5日上午在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鞍钢东山宾馆召开。本次大会实到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2,14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1%,达到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股数。本公司董事、监事和有关中介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由于持有本公司的香港H股853,123,999股的股东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委托会议主席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中持有H股142,917,900股的股东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其余710,206,099股的股东没有表明意见。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总股数为1,461,927,900股。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的形式批准了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2、批准本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3、批准本公司2001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4、批准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公司2001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实现净利润为403,743千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366,481千元。根据相关法规按中国会计准则提取法定公积金41,032千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1,032千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45,713千元(含年初未分配利润724,034千元)。经股东大会批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内资股股利以人民币支付,外资股股利以港币支付,适用的兑换率为:2002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基准汇率的平均价。
    公司拟在2002年度财务决算完成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2002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40%。分配拟主要采取派发现金股息的形式。以上分配计划视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及当年盈利情况对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5、批准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年度境外境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6、批准2001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的酬金;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7、批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8、批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即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赞成票1,461,927,900股,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1,319,000,000股,占内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外资股142,927,900股,占外资股表决票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5日